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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用户确认擅自开通增值服务,招行信用卡打得一手好算盘!

时间:07-23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82

未经用户确认擅自开通增值服务,招行信用卡打得一手好算盘!

近日,笔者遭遇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:招行信用卡业务员打电话给我,仅仅是告知我有一些权益,然后就擅自给我开通了一项年费120元的增值服务,名为安全尊享版(年卡)。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:2023年7月19日下午,笔者接到了一个来自招行信用卡的电话,对方自称是招行信用卡业务员,说是给我介绍一些信用卡的权益。我以为是招行的常规服务,就没有多想,听着对方说了一大堆,大概包含笔笔交易短信提醒、取现手续费优惠等。对方说完这些后,就反复问我有没有听清楚,有没有什么疑问。我当时还以为这些都是招行赠送给我 的权益,就说听清楚了,没有疑问。对方就说好的,那就给我开通这个服务吧。我还没来得及反应,就听到对方说已经开通成功了,并且祝我使用愉快。挂断电话后,我立刻收到了一条来自招行信用卡的短信,内容如下:您已成功订购用卡安全尊享版,将于次月1日成功扣款120元后生效。按年自动续费。我看到这条短信时,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原来对方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服务是要收费的,也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就给我开通了。而且这个服务还有自动续费的功能,如果不及时退订,就会每年扣除120元。点击招行给的落地页就可以看到这项服务的全貌,退订服务一如既往地写在隐秘的角落,而且想要退订就需要走多个流程,互联网的套路属实玩得很溜。通过这件事情,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招行信用卡的无良和无责。认为这种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,也是非常违法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;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招行信用卡业务员在电话中没有告诉我这个服务是要收费的,也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就给我开通了,这就是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告知义务的,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;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失的,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招行信用卡业务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,如果我并没有很关注短信,这项包年的服务也就顺理成章地落地了,招行又合理地创收了一波。我希望其他招行信用卡用户能够注意这种情况,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我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招行信用卡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和惩罚,杜绝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发生。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,如果你喜欢本文,欢迎点赞收藏加关注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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